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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 □李海龙 通讯员吴永贵)为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度优势,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该县8条大河河道阻碍行洪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
干警在巡河中发现,在相关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废弃物已经清理完毕,废旧农用薄膜、秸秆、树枝也被消除干净,河道明显宽敞了。
今年6月,左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与县河长制办公室人员联合进行常态化巡河过程中发现,该县大峪河、源子河、十里河、七磨河等8条大河的河道中程度不同地堆积着建筑和生活垃圾、废旧农用薄膜、秸秆、树枝等,严重阻碍河道畅通,汛情来临后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问题,该院及时与负有监管职责的5个乡镇河长制负责人磋商,建议采取措施清除河道内的各类阻水障碍物,恢复河道行洪能力,消除汛期安全隐患。在左云县河长办的督促下,5个乡镇积极行动,对廖家堡河猪儿洼至梅家窑段清淤800米,疏通河道2.3公里,有效保证了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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