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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其钰 鲍梦妮)2022年浙江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5.5%、64.48%,高于整体刑事犯罪9.61个、30.43个百分点。该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64人,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2人,全年对39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2.15万元。
在5月31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通报上述消息。他表示,浙江检察机关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审慎稳妥办理每一起涉未案件,宽容不纵容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13年,浙江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独立检察业务体系。十年来,该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如某基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除依法从严从重指控犯罪,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外,还就案件中暴露出的住宿经营者不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不履行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报告义务等,以公益诉讼督促整改。并会同公安等部门出台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见。
据统计,2022年浙江共办理涉未刑事立案监督案件466件698人、涉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13件、涉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9件、涉未公益诉讼案件341件。
“为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聚焦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实现‘1+5>6=实’的未成年人保护融合效应。”孔璋表示。
如浙江检察机关紧扣办案所需,会同公安、妇联等部门在医院、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院等地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74个,尽力避免因反复询问取证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伤害”。
据了解,目前浙江已率先建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平台,集成强制报告、精准帮教、场所治理及亲职教育等8个子场景,推进实现保护、预防、帮教、监督、维权“一站式”管理,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数据智能供给,打造集约高效的数字未检支撑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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